每经记者:袁园 每经编辑:段炼,廖丹,易启江
“我已经点了取消,但是购票的时候仍然被自动添加了保险。”近期出行的王先生通过售票平台购买车票时,被强制搭售了一款疫情隔离津贴险,其购买的两张车票都被捆绑销售了这款产品,“一共才100元,要说也不多,但是我明明已经取消购买保险了,在支付的时候还被捆绑购买了这款保险产品,平台的这种操作让我十分不爽。”
王先生的经历并非个案,打开黑猫投诉平台,关于被强制默认购买疫情隔离津贴险的投诉多达数十条,涉款金额虽然不多,但是给消费者的体验却非常差。
看到这里,是不是有消费者会想:这样的捆绑销售行为是不是跟疫情有关?捆绑销售的产品只有疫情隔离津贴险?当然不是,强制捆绑销售早已不是新鲜事物,捆绑的保险产品也从最初的意外险、航延险到现在的疫情隔离险。而强制捆绑销售也只是保险营销套路的冰山一角,“首月1元”、“免费领取”、“炒停售”等套路营销手段层出不穷。
时逢“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当下常见的保险营销套路进行了梳理,予以消费者警示。
捆绑销售,谨防心急中陷阱
据王先生介绍,其在出行平台购买火车票的时候,选择乘客页面和去支付页面会直接出现一条关于疫情津贴险的内容,分无保障、升级保障、至尊保障和标准保障等不同类目,价格也分别为0元、50元/人、60元/人、40元/人,如果勾选就会在支付车票的时候直接被扣除保费。
据王先生介绍,出行平台搭售的这款疫情津贴险的内容十分全面,不仅包含与确诊病例乘坐同一营运交通工具集中隔离津贴、首次感染新冠保险金等跟新冠病毒相关的保障内容,还包含飞机意外、火车意外、汽车意外导致的身故和伤残的保障。
“保障内容确实还算不错,但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强制购买就有点让人不舒服了。”
有律师对记者表示,在互联网产品的销售过程中,平台应以显著的方式展示相关产品的销售,若借助技术手段的使用未给予用户自主选择权,是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应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根据王先生反映的内容去体验了一把购车票流程,但并未出现王先生说的默认购买疫情津贴险的情况。不过,记者发现,在该平台上的疫情津贴险条框中,无保障的选项相比于其他类目,显得十分低调且不显眼,如果不仔细阅读并辨认其勾选选项,很容易就会被相对显眼的保障选项迷惑。若消费者如果时间紧张,急于购买车票出行,就很容易不小心购买了保障产品,而这也成为了很多消费者莫名其妙购买保险的主要因素之一。
其实,不只是出行平台,银行、网贷平台等也经常会通过强制搭售的行为,让消费者购买保险。
“2020年5月份,受到疫情影响,我需要资金周转,于是在网贷平台申请贷款,借的本金为四千元左右,当时平台给的合同很长,也没有特别标注有额外的费用。”李先生在投诉内容中表示,直到很久后,他才发现自己被购买了一个名为“个人贷款保证保险”的产品,这种强买强卖的行为让李先生十分气愤。
而在出行平台和网贷平台之外,银行作为金融机构,也存在捆绑搭售的套路。江苏省消保委发布的《银行开卡消费调查报告》显示,有41.72%的消费者表示曾被捆绑搭售(例如购买保险等金融产品或其他服务)。
0元保单、免费领取
想占便宜你的可能已经被坑
除却捆绑销售、默认搭售保险外,“首月0元”“首月1元”“免费领取”套路营销手段也让消费者十分头疼。
在投诉平台上,不少消费者投诉反映,自己遇到了“首月0元”“首月1元”“免费领取”的营销诱导手段,他们被广告宣传吸引后,在不知情或未认真审阅页面的情况下进行投保,且开通了自动扣款功能,由于手段较为隐蔽,往往在事后查账才知晓自己不经意间购买了保险产品。
根据投诉信息,有些人表示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买的保险,还有些人是从出行、支付、短视频等各类App或者网页上误点了广告,如填写问卷、线上购物等等。还有很多人投诉称,家中老人不了解产品情况就被投保,此后又在不知不觉间被自动扣费。在各条投诉中,“诱导”“不知情”等字眼频频出现,从扣费金额来看,少则数百元,多则两千余元。
在河北某大学读研二的王静(化名)表示,其父亲2021年8月在某中介平台误买了保险,首月扣费1元,此后每月扣费220多元,由于当时刚换车,王静父亲一度以为是车险扣费。经过查询求证,王静才知道,这是该平台宣传的一款“600万医疗保险”,当时其父亲以为1元就能买一份保险,才点看去看了内容,没想到就成了长期授权支付,在发现时,王静父亲的扣费已高达1100多元。
从本质来看,在保险营销中,除了以“首月0元”“免费保障”等为噱头的误导投保“套路保”行为,保费交纳前轻后重、层层递增等行为,也是以“优惠”之名进行诱导,以“零首付”等套路给人优惠错觉,实际上是将保费分摊至后期,消费者并未真正享受到保费优惠。
限售、限时、限量
“抓紧上车”只会让你中计
如果上述两种保险营销套路还属于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购买了保险产品,那么这种营销套路,就是制造焦虑,让消费者自己主动购买。
近年来,个别保险代理人或迫于业绩压力,或由于普通消费者专业知识欠缺、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在朋友圈发布炒停售的虚假误导信息,尤其是随着自媒体发展,这一趋势愈演愈烈:
“拳头产品停售,新产品要涨价,快来买。”
“重大疾病发病率明显增高,公司的利润空间变得很小,各家公司都决定停售分红型重大疾病保险。”
“渠道专属,限时销售,下有保底,上不封顶......”
这样的话术经常会刷爆朋友圈,只是不同时期,他们宣传要停售的产品不一样。很多消费者会因为看到这种信息而焦虑,害怕自己如果不赶紧购买这类产品,可能就“错过了一个亿”。殊不知,当消费者这样想的时候,就已经进了保险营销员的圈套。
对于这种营销手段,北京90后白领木子深有感触,朋友圈中“今晚下架”“买入的最佳时机”的煽情描述,总是让人无法忽视。
“保险中介几乎是实时播报什么产品又下架了,这让我觉得,好像稍不留神就错过了好多该买的保险产品。”木子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结果自己购买了这款产品后,发现类似的产品其实还在卖,并不似保险营销员所说的一样,是那种绝版产品。
一位保险代理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之所以有业务人员在朋友圈不厌其烦地发布“停售”保险产品,是因为“这招推销产品颇为有效”,此前也有不少业务人员借“134号文”、互联网新规等契机炒停售。“停售的消息多少也会刺激到市场,“消费者会抱着‘占坑’心理去购买。”
监管重拳出击
“处罚+风险提示”双管齐下
消费者反映的这些情况,其实监管也早已注意到。
例如,2022年1月,银保监会就“首月0元”“免费保障”等为噱头的误导投保“套路保”行为发布风险提示,指出在保险营销中,保费交纳前轻后重、层层递增等“套路保”行为也是以“优惠”之名进行诱导。比如片面宣传“首月0元”“首月1元”“免费领取”,以“零首付”等套路给人优惠错觉,实际上是将保费分摊至后期,消费者并未真正享受到保费优惠。
此外,还有炒作“限售、限时、限量”,不如实、不准确介绍产品责任、功能和保险期间,或以银行存款、理财产品等其他金融产品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等销售误导行为。有的消费者就因所谓“免费”“限时”等套路,被误导投保了不需要甚至是完全不了解的保险产品。
银保监会提醒消费者,警惕营销中掩饰风险、隐瞒息费等行为,不要仅因为“免费”“零首付”“限时”等营销宣传套路而轻率购买了不了解、不必要的金融产品。
除却发布风险提示,监管还通过处罚的手段,勒令保险机构和中介机构规范营销行为。
去年11月,监管部门点名水滴保险经纪在销售中存在按照“首月0元”“首月3元”收取首期保费的行为,属于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水滴保险经纪及相关负责人因此被处罚款120万元。
不贪小利、识别套路
理性对待销售推荐行为
作为消费者,在时时关注监管风险提示的同时,也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理性对待销售推荐行为。
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建议,消费者务必要相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贪小利,不要因小失大,落入虚假宣传的圈套,理性看待广告宣传语,在购买保险产品之前看清产品费率,了解每个年龄段,每个月需要缴纳多少保费,在了解且接受的基础上,再有针对性地进行投保。
“消费者应勿受高息诱导,理性对待销售推荐行为,树立科学的保险消费理念,认真了解保险合同条款。”上述保险业内人士指出,有的销售人员以一己私利为先,在推销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时,存在以历史较高收益率进行披露、承诺保证收益等销售误导行为。“销售问题较易导致保险纠纷,消费者投保时应在经济承受范围内,综合自身情况购买产品。”
有律师也对消费者提出建议:首先,消费者要根据自己的需要来购买金融产品,并且对产品相关条款仔细阅读,理解其中的权利与义务,审慎签署保险合同,结合自身经济能力和实际需求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不要轻易受诱导。
其次,要保护个人信息,拒绝强制捆绑消费。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保管好身份证件、银行卡号、移动支付码、保险合同、网银验证码等信息,谨防不法分子利用个人信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如果消费者已经中了保险营销的套路,该如何维权呢?监管对此也给出了回应,消费者如遇到金融机构强买强卖行为,消费者可以通过向贷款机构、保险机构内部的消费者投诉专线、地方金融监管局、互联网金融举报信息平台、消费者协会等渠道进行举报投诉,也可以通过向当地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以及通过诉讼的方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记者|袁园
编辑|段炼 廖丹 易启江 杜恒峰
校对|何小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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